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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心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示范项目堆肥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
来源: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:2024-04-28

根据《同心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对项目实施主体和核心示范区进行遴选。2月26日向各乡镇(管委会)发布遴选通知,共有10家企业报名,报名结束后,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,通过对报名企业主体资格、畜禽粪便存量、设施设备、交通、种植管理水平、已开展相关工作现状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评选,依据评分高低确定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项目堆肥实施主体6家,评选结果详见附件1。参与堆肥运行机制和化肥减量核心示范区建设主体报名4家,评选2家,评选结果详见附件2。

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4年4月28日至5月9日,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,为了便于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。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,将取消拟定项目资格。

举报电话:0953-8022837



同心县农业农村局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24年4月28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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